狗叫扰民可以报警吗沟通报警罚款判决强制执
报警台可以解决的噪音问题:
1、机动车辆乱鸣喇叭、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2、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
3、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响器材;
4、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以及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装修等活动产生噪声;
5、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滑轮车、手推车等机具排放的噪声;
6、其他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狗叫扰民报警会怎么处理?
1.科学接警,确认是农村警情还是城市警情。农村报警狗叫扰民的,接警时应问明吠叫犬只的数量、犬只管理人、与犬只管理人有无沟通等。未与犬只人沟通的,应建议报警人与犬只管理人先行沟通。
2.警情复核。接警员因工作疏忽,未询问上述情况直接派警的,接到指令的警员应根据派警指令中登记的报警人电话,与报警人沟通询问上述情况和给出相关建议。
报警人与犬只主人已经沟通但无效,或犬只为无主犬只、查找主人未过的,民警接到指令后应当及时出警。
3.接警或警情复核时确认为城市狗叫噪声扰民的,及时出警并在抵达现场后按以下规程处理:
(1)犬只在户外吠叫扰民的,及时寻找犬只主人,寻找未果的,可视为无主犬只,依据地方性犬只管理规定予以捕获、处置。
(2)犬只有主人或在室内吠叫的,要求犬只主人出示养犬证明,不能出示的依据地方性犬只管理规定予以捕获、处置。
(3)犬只在户内吠叫扰民且犬只主人能够出示养犬证明的,要求犬只主人严加看管,不能有效看管的,依据地方性犬只管理规定予以罚款等。
4.接警或警情复核时确认为农村警情的,视报警人提供的具体情况做以下处理:
(1)经与报警人核实,确认是深夜警情且吠叫犬只数量不多的,做到两个告知:
A告知报警人使用手机等录像设备记录好犬只吠叫情况、犬只种类及其户主或可能户主等;
B告知报警人因警察处警会引发农村犬只连锁吠叫(全村狗叫),为避免造成更大范围扰民,警察只能在第二天出警。
报警人不同意第二天出警、提出投诉的,应做好劝解并做好报警记录、投诉记录等工作。
(2)经与报警人核实,确认是犬只连锁吠叫(多户村民家的犬只同时吠叫)、成区域性且持续时间较长的,引导报警人分析可能的吠叫原因,并及时出警。
出警时,报警人分析或警员研判认为吠叫原因可能与违法犯罪活动或狼等野生动物袭扰等有关的,民警除做好一般处警防范外,还应注意做好相应野生动物袭扰、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调查、防范、制止等的工作准备,并以优势警力出警。
出警时还应注意以下细节:
A低调谨慎,尽量不要因开启警灯等引发更大范围吠叫或惊动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B至少两人并尽量驾车出警。
C及时联系村委会、村长或村中治安积极分子,告知其做好协同处置的准备。
D合理选配出警装备,建议按以下次序优先选配出警装备:警用强光手电、执法记录仪、对讲机、伸缩警棍、手枪、催泪喷射器、警用急救包、手铐,等。
(3)出警到达现场后,分组开展以下工作。
A警戒组,在村口等可能的逃逸部位,使用警车做好拦截准备、盘查可疑人员。
B处警组,联系报警人、村委会主任、治安积极分子等一同前往吠叫犬只所在部位,查明吠叫原因,无违法犯罪嫌疑情况的,告知犬只主人加强管理。发现违法犯罪嫌疑情况的,依照本书其他有关规程依法处理。
4.出警、处警结束后,按规定填写、储存接处警记录;提取、封存执法记录仪视频;视情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等。
未系狗链的犬只可直接视为无主犬只,报警扰民的可直接按无主犬只处理。
狗叫扰民报警不管用怎么办?
狗叫扰民报警不管用,若是警方不作为可以通过拨打”热线、“”报警台举报,若警方处理后效果仍不佳,只能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撤离犬只,赔偿精神损失等,若有狗叫导致的其他损失也应一并收集相应证据佐证。
诉讼程序: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强制执行。
作者/来源:七里海法律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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